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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4-02-22  发布者:硕博人才在线 点击率:56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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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以下简称“海科大”)于2008年在原中央美术学院海口校区基础上创建,2018年升格为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院校,2019年更名为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是海南省唯一一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改革院校。学校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校训,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一)办学规模与硬件条件

    学校有海口市江东校区(美兰老校区)和云龙校区(新校区),目前已有出让用地2309.54亩。美兰校区距海南省委、省政府4公里,云龙校区距海口美兰机场9公里,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现有校舍面积51.5万平方米(不含在建房屋4.1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海事学院、城建学院、财经学院、设计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临床医药学院、传媒与音乐学院、会计学院、工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基础医学部等16个教学单位。

      (二)专业建设与专家治校

    学校建成了以应用化工技术、航海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技术等工科为主,兼顾医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服务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未来发展,部分专业填补了海南空白。

学校实行专家治学。现有校长、副校长15名,分别为博士副教授或教授,各学院院长均是中青年博士或副教授、教授。学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实践经历经验丰富,均为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大赛连年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者、参加省部级教改课程项目评定连年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者、从优秀专任教师或优秀专业系主任及优秀教学或科研副院长转任者;或由具有名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并任职二级学院院长10年以上或博士生导师及教授等教育教学专业管理人员构成。

     (三)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目前专任教师1168人,校外兼职教师411人(含行业导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674人,占专任教师的57.71%(其中博士154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376人,占专任教师的32.19%(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58人);“双师型”教师675人,占专任教师的65.92%。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且取得招聘专业需求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资格者。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能工巧匠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引进政策
1.可享受五险两金。

2.学校专设4条线路免费接送教职工、美兰云龙两校区来回巴士。

3.享受国家政策婚产假。

4.享受每年教职工健康体检。

5.享受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中班、大班及九年义务教育)交通补贴1000元/年,双教职工2000元/年。

6.符合条件者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住房补贴政策。

7.工作日享受免费一日三餐。

8.符合条件者,享受人才住房补贴20万元政策。

9.增加月住房补贴600-1000元;

10.增加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补贴200-1200元;

11.符合条件者,享受中青年骨干教师津贴800-1600元政策。

12.参加教育部规建中心组织的产教融合应用型职业本科课程培训,通过考核者,即可增加800-1200元不等的月津贴。

13.对教师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综合奖励标准为海南省高校中最高,例如SCI收录奖励4-7万元。

14.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给予获奖教师奖励,最高20万元,学校年预算竞赛奖金、质量工程建设经费等项目1000万元以上。


四、人才需求


五、应聘考核
1.资格初审

    人事处将按照各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

2.面试考核

    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面谈、试讲以及学术代表作评议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的先后排名,择优录取。

3.聘用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聘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发现岗位多投视为无效报名,不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者请根据工作地投简历到相应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2023年招聘+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格式。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话:0898-65969716

美兰校区电子邮箱:

renshichu8638@126.com

云龙校区电子邮箱:

ylrenshichu2298@126.com   

美兰校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云龙校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云龙镇云定路118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