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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现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后出生);
6.符合《2023年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8.现役军人;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与学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共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3年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nxszsgm.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8:30至2023年8月20日17: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有效身份证、《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部分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记载单位缴费信息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缺一不可,工作时长可累计)等各类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gmjsgzc@163.com(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报名相关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提问”,面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提问回答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教学辅助人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开考比例(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3.当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笔试前20名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经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和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经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1.往届毕业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进行考察,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和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最终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应聘者中,按相关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最终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应聘者中,按相关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952-2051280
举报电话:0952-26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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