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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教职工公告

时间:2024-02-22  发布者:硕博人才在线 点击率:8740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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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茂名地区唯一一家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 200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茂名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校占地一千余亩,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7500余人,现有43个招生专业,其中石油化工专业群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二类品牌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石油化工技术专业通过IEET认证。学校现有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14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学校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建了7个产业学院,为巴斯夫公司、东华能源公司、深圳地铁、宝钢湛江公司、万豪酒店集团、仁源集团等知名企业开设订单班106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4个、1+X证书试点专业35个,共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256个。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附件1)要求;

  4.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应在35周岁以下(校医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与相应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体系基本相同的协议工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缴付社会保险(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2.现场报名、审核及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留意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mmvtc.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按提示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下第2点的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邮箱:mzyrsczp@126.com。学校初审后,将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设点招聘的地区和院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携带应聘材料直接到我校设点招聘的地区和院校进行现场报名和审核。

    2.应聘材料

    应聘者报名和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二)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现场问答形式进行,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招聘结束后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名次。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往届毕业生报名所需各类证件材料等须于报名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及应届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七、服务期

   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实申报检测结果;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操作指引和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7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自备N95/KN95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等现场环节,要接受体温检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双手,消毒后应直接进入现场。自我监测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或经检测呈阳性的考生,须提前向招聘组织单位报备并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工作人员指引到备用场所(考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老师  0668-2920966

   学校网址:https://www.mm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