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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年龄年限以发布日期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18个岗位、24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为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nxpe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人员登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点击“发现幼师”,进入“教师招聘”,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界面中自行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审核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17:0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审核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会议室(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业勤南街)
联系电话:0951-4772086
现场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由本人填写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
(2)请按岗位计划相关招考条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者视为放弃。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综合能力占比30%,专业能力占比70%,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等。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查询。
4.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5.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具体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进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公告提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发布。
2.面试开考比例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进行公告。
3.面试方式:教学岗位分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学校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岗位标准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只有面试的只看面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中共银川市委编办、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教育局全程指导监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1-4772086 0951-477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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