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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2-22  发布者:硕博人才在线 点击率:42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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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也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的摇篮”。

学院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构建了以打造交通建设工程技术与管理、交通车辆工程技术与服务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建设交通机电工程技术与服务等4个专业群为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目标,并向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航空技术与管理2个专业群拓展的适应综合交通运输的“陆海空轨运联动、人车路物智协同”的“242”八大专业群体系。学院开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等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轨道、水运、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与昌吉学院、喀什大学等5所疆内本科院校联合开办6个“3+2”“4+0”两种培养模式的本科专业。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自治区首批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多年来,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笃行”的校训,培养对党忠诚,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y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jjtedu.com,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7月15日(含)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7月15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7月15日(含)后出生;

(八)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2、3);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7月29日。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按要求:(1)登录报名网址链接https://www.xjjtxy.top/dcp/#/anonymity/5119/0,填写基本信息;(2)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28777320@qq.com。完成上述2项要求方视为完成本次报名。

报名咨询:刘老师  0991-3392333  0991-3392122

报名技术咨询:吴老师  18353186532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30  15:30-18:30

3. 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除按照报名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将以下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按照“姓名+岗位代码+材料名称”命名。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清晰照片;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清晰照片;

(3)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彩色清晰照片;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彩色清晰照片;

(5)《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彩色清晰照片;

4.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内容清晰。报名与参加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报名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一经确认,取消其报名、考试与考核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对应聘专业、学历、备注内容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

(三)考试与考核

报考岗位(B2302-B2316)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报考岗位(B2301、B2317-B2320)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待网络报名结束后,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 考试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考核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 考试与考核当日,入闱考试、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30分钟者不予进场。

3. 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 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B2317-B2318岗位考试环节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B2301、B2319-B2320岗位考试环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讲(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试讲(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试讲(面试)者,一同入闱试讲(面试)。

5. 考核与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五)考察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0991-5281106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0991-3392009

招聘具体有关事宜考生可咨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991-3392333  0991-3392122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与考核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与考核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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