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简章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具有硕士学位点综合性高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之一。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公园·花园”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占地总面积约1450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8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
现有本科专业62个,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拥有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特色专业6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形成了以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大学科协调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学特色。
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心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9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33人次。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建设和充实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需求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攀枝花学院考核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攀枝花学院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备注:
1、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博士;
2、咨询电话:0812-3370687
二、招聘方式、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
(三)报名条件
1.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突出业绩成果且为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引进待遇
详见附件3。
应聘人员来校考察,学校提供两晚免费住宿;应聘人员入编后,学校报销来校考核往返交通费一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发送应聘材料到指定邮箱(rczp@pzhu.edu.cn),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XXX(学院名称)。
3.报名材料:
(1)《攀枝花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填写完成后作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等);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5)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6)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严格按照顺序单独扫描或下载后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人员择优推荐给学校相关用人单位遴选,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1.心理素质测试:应聘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
2.用人单位考核:学校用人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集中考核,具体岗位的考核方式由攀枝花学院在直接考核前告知应聘人员。
3.学校综合面试:根据各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能力面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0812-3370687 手机13094551176
学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
邮编:617000
电子邮箱:rczp@pzhu.edu.cn
学校网站:http://www.pzh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pzhu.cn/
附件1:攀枝花学院考核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