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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硕博人才在线   来源:湖北科技学院  点击率:9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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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引进博士的要求和待遇

一、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服务期限: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二、业绩要求

按照科研成果将引进的博士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A、B、C、D类博士。

1.A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或在SSCI、A&HCI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ence或Nature子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且在SCI四区、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含材料类)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排名前五)。

2.B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同时,在SCI、SSCI、CSSCI(非扩展版)、EI(源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

3.C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EI(源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4.D类博士

对于研究成果未达到C类博士标准,但又确实需引进的博士,定为D类博士。

以上四类博士条件中,成果为近8年的。其中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并列作者只认可排序第一的)。在读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排序第2的并列第一作者,可视同第一作者。

SCI、SSCI及CSSCI期刊分区均以《湖北科技学院学术期刊分类认定标准(试行)》(湖科科〔2021〕4号)规定为准。

三、引进待遇

人才引进费(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基础性购房补贴 (税后)

激励性购房补贴(税后)

科研启动基金

理工类

人文社科类

A类博士

50

20

20

10

B类博士

40

20

15

7.5

C类博士

30

20

10

5

D类博士

20

20

10

5

引进费按如下方式发放

(1)基础性购房补贴: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2)激励性购房补贴:入职后三年内获得以下成果之一时一次性发放。三年内未达到要求的,取消激励性购房补贴。

①主持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③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医科类及工科类(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非材料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成果(论文、项目、奖励等)均要求湖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含并列作者)。

(3)科研启动基金: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如仅一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基金,另一方按D类博士对待。

2.配偶安置 

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者,学校予以安置。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事业单位编制;仅有本科学历的,则按合同制聘用。如要求安排配偶工作,则相应减少基础性购房补贴,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减少20万元,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减少10万元。

3.工资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 

(2)每月给予 800 元博士津贴;

(3)入职前三年,享受三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若入职时已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则享受一级副教授(专业技术五级)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

4.其他待遇

(1)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女性在37周岁以下的A类博士,其购房补贴另加5万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2)学校为每位博士配备电脑1台。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咨 询 人:罗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715-8338007

                罗老师:13617151955(微信同号)

                QQ:121344375

                谭老师:15334185184(微信同号)

                QQ:425297214

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docx

湖北科技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类型

岗位等级

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其他

部门联系方式

1

医学部

专技岗位

十级

13

专任教师

从事医学教学和科研的专任教师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眼科学等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8272198862

邮箱:49268573@qq.com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机械工程科研和教学方面工作

机械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42263

邮箱:664706535@qq.com

3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电气工程教学方面工作

电气工程



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电子信息教学和科研工作

电子信息类



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1

专任教师

从事光电信息教学和科研工作

光电信息类



6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园林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园林相关专业

本科阶段为园林、风景园林、园林或城市规划设计等专业

邹老师
18971078772
343649765@qq.com

7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化学工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化学工程或化学工艺

本科为化学工程与工艺,能熟练使用ASPEN和PROII等主流化工模拟软件。

胡老师
13545585643
18015802@qq.com

8

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微生物教学和科研工作

微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微生物发酵,食品方向

钟老师
17764274491
568109078@qq.com

9

人文与传媒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新媒体专业教学工作

新闻传播学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0391

邮箱:673363746@qq.com

10

人文与传媒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广播与电视编导专业教学工作

戏剧影视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本科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博士(硕士)为戏剧与影视学或广播电视艺术学或电影学专业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5

专任教师

从事专业教学、科研方面工作

计算机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044

邮箱:14297384@qq.com

12

教育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专业教学和研究方面的工作

心理学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145

邮箱:806137898@qq.com

13

教育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专业教学和研究方面的工作

教育学类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管理学类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管理学类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144

邮箱:song1230@vip.qq.com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经济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经济学类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50960

邮箱:472310960@qq.com

17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4

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数学类或统计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86510836

邮箱:chensheng_an@163.com

18

体育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体育学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66776

邮箱:158062003@qq.com

19

外国语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009

邮箱:474694177.com

20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美术学、设计学、建筑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5-8338142

邮箱:34623961@qq.com

21

音乐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3

专任教师

从音乐学专业教学工作

音乐学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715-8616992

邮箱:995956368@qq.com

22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及科研方面工作

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66272

邮箱:1176303172@qq.com

23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工程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及科研方面工作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造价管理



24

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或测绘工程课程教学及科研工作

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



25

工程技术研究院

专技岗位

十级

5

专任教师

从事科研及社会服务方面工作

电气类、自动化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8986639618

邮箱:838528347@qq.com

26

鄂南文化研究中心

专技岗位

十级

2

专任教师

从事鄂南地域文化及社会学、民俗学等方面的研究

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3997522527

邮箱:66218226@qq.com


校园风光